⑴受理纠纷。受理纠纷是调解纠纷的第一步,一般有两个途径,一是当事人找到调委会请求调解纠纷,即当事人申请调解;二是调委会发现纠纷后,及时主动前去调解。 ⑵调查分析纠纷情况。 ⑶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工作。 ⑷促成当事人和解并达到调解协议。 ⑸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。 ⑹坚持回访、巩固调解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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